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国内资讯 > 国内资讯
我国湿地保护遭遇“量”“质”双重挑战
发布时间:2014-08-19 14:09点击: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和“天然物种库”,但是我国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减退的趋势至今尚未得到遏制。
今年初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与2003年公布的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4667.47万公顷,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减少了337.62万公顷。
我国湿地保护不仅存在面积减少这一“量”的难题,还面临“质”的挑战。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认为,我国湿地面临功能减退、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湿地保护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专家认为,我国湿地大面积锐减和破坏,有人为和自然两方面的因素,其中人类活动占用和改变湿地用途是主要原因。
我国湿地的生态状况不容乐观。国家林业局的数据显示,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果将湿地生态状况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简单分类的话,中国的湿地生态状况总体上处于中等水平,其中评级为“好”的湿地占到湿地总面积的15%,评级为“中”的湿地占到湿地总面积的53%,评级为“差”的湿地占到湿地总面积的32%。
根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的分析,影响中国湿地的主要威胁因子已经从上一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时的污染、围垦、非法狩猎三大因子变化为目前的污染、围垦、基建占用、过度捕捞和采集、外来物种入侵五大因子,影响频次和影响湿地面积也在增长,这表明中国湿地资源面临的威胁呈增长态势。
马广仁等专家认为,中国尚缺乏全国性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这成为中国湿地保护的短板,中国需要尽快制订出台《国家湿地保护条例》,对破坏湿地等做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破坏湿地的法律震慑力。
观察人士认为,地方政府有发展当地经济的诉求,如果能把湿地保护纳入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可以防止地方因为经济发展而忽视湿地的生态重要性。黑龙江省率先在2003年施行地方的湿地保护条例,又在今年率先把湿地率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了县级政府的湿地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