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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14-12-19 09:29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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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报,公布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通报显示,江西井冈山等10处风景名胜区被评定为优秀等级,予以通报表扬;河北秦皇岛—北戴河等9处风景名胜区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今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国69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江西井冈山等10处风景名胜区为优秀等级,予以通报表扬;福建太姥山等12处风景名胜区为良好等级;贵州黎平侗乡等16处风景名胜区为达标等级;江苏太湖等22处风景名胜区为达标等级,但存在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河北秦皇岛—北戴河等9处风景名胜区为不达标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通报强调,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督察力度,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5年3月底前将整改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宗边(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