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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疏散:伦敦“绿带”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4-04-18 16:39点击:
20世纪30年代,为了防止伦敦城无限制膨胀,英国制定《绿带法》并在其外围规划布置了9座新城,不仅推动了伦敦大都市经济圈的发展,而且促进了伦敦-伯明翰大都市经济带的形成,促进了城市人口的向外扩散。
伦敦绿带圈是英国首都圈-大伦敦外围的一块法定绿带区,涵盖的行政区除大伦敦的边缘地区外,还包含东南英格兰、东英格兰的贝德福郡、伯克郡、白金汉郡、埃塞克斯郡等。
环城绿带是指在一定城市或城市密集区外围,安排建设较多的绿地或绿化比例较高的相关用地,形成城市建成区的永久性开放空间。英国伦敦的环城绿带建设“绿带政策”是英国城市规划政策最显著的特点之一。目前,英国的绿带建设已成为世界典范,特别是伦敦的绿带模式,被世界许多国家城市效仿。
有关伦敦绿带的构想最早可追溯到1580年,当时的国王伊丽莎白发布公告,在伦敦周边设置一条宽418km的隔离区域,该区域禁止新建任何房屋,以阻止瘟疫和传染病的蔓延。
1935年,大伦敦区域规划委员会发表了第一份修建环城绿带的政府建议,确定了伦敦绿带的基本思想。
193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伦敦及附近各郡的《绿带法》,并通过国家购买城市边缘地区农业用地来保护农村和城市环境免受城市过度扩张的侵害。
1944年,艾伯克隆比主持编制了著名的大伦敦规划,以分散伦敦城区过密人口和产业为目的,在伦敦行政区周围划分了四个环形地带,由内向外分别为内城环、近郊环、绿带环、农业环。
每个环形地带都有各自的规划目标。内城环紧贴伦敦行政区,目标是迁移工厂、降低人口数量;近郊环为郊区地带,重点在于保持现状,抑制人口和产业增加的趋势;绿带环是宽为11~16km的绿带,是伦敦的农业和休憩地区,通过实行严格的开发控制,保持绿带的完整性,阻止城市的过度蔓延。农业环基本属于未开发区域,是建设新城和卫星城镇的备用地。大伦敦规划成为日后伦敦及周边地区制定相关绿带规划的根本依据。
1947年,英国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为绿带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允许各郡政府将指定区域在其发展计划中作为绿地保留区。20世纪80年代,英国各地的绿带规划逐步完成,并进入了稳定期。
环城绿带之所以在欧洲得到广泛应用,与近现代欧洲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直接联系。工业化加快了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同时导致一系列城市问题,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城市发展呈现蔓延扩张趋势。而环城绿带恰好能有效地抑制这种趋势。
伦敦城市经济圈由封闭到放射,最后形成圈域型城市经济圈,前后历经50年。伦敦城市规划发展与形成过程,可以给我国城市圈发展带来诸多启发。
工业革命引发金融革命。工业革命最早起源于英国,但科学革命才是工业革命发生的基本条件。科学革命不仅体现在科学体系、技术发明等方面,还带来了一场金融革命。
这场金融革命为创新和技术革命提供了融资渠道,使英国政府凭借自身的可信性和承诺度,通过债务融资进行基础建设和公共工程建设,在各种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和涌现的时代,伦敦证券市场形成,各种金融创新不断出现。这些创新的金融工具不仅满足了投资者进行产业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资本需求,也使得城市顺利发展。
此外就是都市圈建设始终坚持基本指导思想。伦敦的城市圈雏形最早形成于1800年,但4个同心圈为伦敦发展打下了基础,这个规划虽然在其后几十年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对控制伦敦市区的自发性蔓延、改善杂乱的城市环境起了较大的作用,对1940~1950年各国大城市的规划有着深远影响。
最后就是政府运用法律手段予以支持。如《绿带法》、《新城法》,不仅推动了伦敦大都市圈的发展,也促进了伦敦-伯明翰大都市带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