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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园林优秀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16:3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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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景观园林绿化行业施工整体水平,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促进园林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申报“2015-2016全国园林优秀企业”活动。
一、申报项目
2016年度全国园林优秀施工企业
2016年度全国景观优秀设计单位
2016年度全国优秀苗木培育示范基地
2016年度全国优秀花木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申报
(1)认真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合同、守信誉,圆满履行工程合同,在招投标贯彻执行国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行为。
(2)规模度:具有一定的规模,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诚信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业内口碑好。
(4)辐射力:经营活动范围广,经营思维活跃,业务覆盖面积
(5)效益度:在苗木生产经营中注重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人物申报
凡在本年度做出突出贡献,创新性强,富有责任感,影响广泛,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推动力的从业者均可参选。
三、申报资料及装订顺序
1、企业申报表;企业1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图片2张以上。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15年以来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或扫描件);
4、企业获选“2016年度全国园林优秀施工企业”,企业负责人则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园林行业优秀企业经理”。
上述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图片扫描均需使用JPG格式。所有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
五、咨询电话:010-57811642 传真:010-57811352
联 系 人:葛主任 邮箱:summit@schcn.com
2016年度全国园林优秀企业申报确认表 |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