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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湿地馅生态困局 呼吁湿地保护立法
发布时间:2014-10-17 17:19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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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采桑湖是多种珍稀鸟类的一块重要栖息地,每年有大量候鸟来此越冬,被誉为“候鸟天堂”。记者近日在采桑湖实地走访发现,这块“候鸟天堂”被一分为二:一边湖床上种满了荷藕成了“藕塘”,一边湖水中插上了养蟹的围网成为“蟹池”。采桑湖于二十世纪50年代围垦洞庭湖而形成,是与洞庭湖核心区仅一堤之隔的内湖。历史上采桑湖曾长期用于渔场养殖生产,由于采取鱼鸟共存的生态养殖方式,对湿地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2013年底,采桑湖的5年经营权被以每年37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后,采桑湖一汪湖水被一条长坝分割成了种植区和养殖区两部分,种植区种藕,养殖区养蟹。根据东洞庭湖保护区采桑湖管理站站长易飞跃介绍,湿地自然保护区按功能一般划分为三个区域,即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而采桑湖属于实验区。比较特殊的是,与采桑湖仅一堤之隔的就是核心区洞庭湖,这之间没有缓冲地带。每年当候鸟飞来栖息时若恰逢核心区湖水水位太高,不适合觅食繁衍,那么一堤之隔的实验区采桑湖就将接纳这些候鸟,它就像是保护区的一艘“诺亚方舟”。当采桑湖种上湖藕后,湖床的底栖生物链将遭到破坏,密集的荷叶使候鸟难以降落觅食,收藕时的机械化作业将湖床翻得千沟万壑。而大面积的人工养蟹也可能改变水域的生态结构,不利于候鸟栖息。采桑湖镇党委书记杨曙东向记者介绍:采桑湖作为保护区的实验区,允许“适度开发”,在历史上采桑湖也一直就有养殖生产活动。在上一个5年,采桑湖大湖的承包价仅38万,在当地镇政府眼里,此次的出让已是国有资产的巨大“增值”。而对于靠湖吃湖的当地居民来说,湖区的承包转让对于解决上岸渔民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确实带来现实的实惠。再过一个月,数以万计冬候鸟就会陆续来到采桑湖过冬,而采桑湖种下的湖藕也将在那时进入收藕的黄金时节。如何协调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成了摆在杨曙东面前的棘手问题。
目前当地政府正积极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希望能调整经营生产模式,计划从明年开始停止种湖藕,对于今年的湖藕采取避开候鸟栖息的时间提前或者推迟收藕。杨曙东表示,一方面承包已是既成事实,政府无权将承包公司赶走。另一方面湖区部分群众希望在短期内充分发掘采桑湖的经济价值牺牲生态价值的冲动难以抑制,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作为湿地管理的“灰色地带”的“人鸟争食”问题十分突出,要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应将生态补偿政策提上日程。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副院长徐基良认为,行政上的多头管理降低了湿地保护的效率和效益,加剧了湿地保护中的冲突。业内人士认为,很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台一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