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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制度纠偏风景商业化
发布时间:2016-12-09 11:46点击:
中央深改组会议近日通过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将我国正在试点建立的国家公园制度置入公众视野中。根据会议部署,试点工作要在统一规范管理、建立财政保障、明确产权归属、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这种突破,就是对现行风景区体制的超越,并逐步在我国确立国家公园制度、确立一个全新的国家公园体系。国家公园介于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之间,兼顾自然保护、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顾名思义,其经费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的。针对我国景区过度商业化,社会各界多有诟病,国家公园无疑将提供一套替代方案。
我国的风景名胜名义上属于国有,但实际上接待游客实行的是有偿服务。近一二十年来,各地名山大川被圈禁起来,作为商业资产高价出让给企业进行商业开发和经营。一些地方热衷于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四A五A景区,投入巨资目的无非是将来卖个好价钱。而企业出了大价钱接盘,自然要从游客身上“赶本”。
而国家公园是世界上通行的一种景区保护与管理体制,它强调的是国家在公园体系中的责任。现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建立了1200多个各具特色的国家公园。建立国家公园完全是出于公益目的,不是为了赚钱,相反国家财政要给予经费保障,将国家公园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提供给大家。国家公园在实施保护的同时兼顾旅游、科研等方面的需要。
虽然国家公园的概念对国人来说还比较陌生,但在此次中央深改组决定进行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之前,我国其实早就在进行这方面试点了。2007年云南设立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尔后又启动建设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几乎同时,黑龙江建立汤旺河国家公园。国家地质公园迄今更是多达182座。2015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9个省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国家公园对于我国现行景区体制的颠覆性,就在于它使“公园”成为直接由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这对于一些地方政府对景区过度商业化无疑是釜底抽薪。风景名胜自古有之,从来都是一种可以饱人眼福的上天所赐。社会发展到今天,看风景要花大把的钱,这可以说是一种倒退。由国家接管景区国有产权,并将它向公众开放,是体制改革,也是一种发展红利。
用公益性取代商业化,此点关乎世道人心。国家公园的功能之一,是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教化功能。目前的商业化景区体制其实也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其商业逻辑让人钻进钱眼里,这是一种负面教化。国家公园的公益属性,是对景区过度商业化的拨乱反正,它使公众感受到了国家担当、社会责任,有利于人心向善。
目前我国的国家公园制度尚处在试点探索中,一些地方打着国家公园的招牌,继续借风景生财,这有悖于国家公园的本质属性。今后的探索方向,应该还是要名副其实,实行国家管理,并且尽快展现出国家公园的公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