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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阐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6-05 10:54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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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介绍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情况,并就城乡融合发展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5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60多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规划引领约束作用,积极探索乡村振兴路径和模式,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一是基本编制完成并印发实施省级规划。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印发实施,其他2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规划近期也将印发实施。
二是配套出台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在编制省级规划的同时,一些省份配套出台了相应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市县层面也已着手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山东省在印发全国第一个省级规划的同时,配套出台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5个工作方案。上海市建立了“1个实施意见+1个战略规划+1个实施方案+19个配套政策”的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
三是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我委会同农业农村部筹备建立了《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制定了《机制工作方案》和《机制2019年工作要点》,建立了《规划》主要任务工作台账,推动落实《规划》各项任务。
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1亿多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行动稳步实施,城镇化领域的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进一步拓宽。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和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两个市民化主要任务,都取得较大进展。农业转移人口在城乡区域间有序流动的障碍进一步破除,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下的各类城市基本放开了人才落户门槛,中西部地区除省会城市外基本实现了普通劳动者零门槛落户,2018年又进城落户近1400万人。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地生效,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健全,大部分城市居住证含金量持续提高,对未落户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持续改善。“人钱挂钩、钱随人走”“人地挂钩、以人定地”等配套政策框架不断完善。
二是城镇化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群规划建设稳步推进,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全部出台,省域内城市群规划全部编制完成。部分城市群在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开展了积极而有成效的探索。城镇规模结构持续优化,城市市辖区调整、新生中小城市设立、乡镇行政区调整等有序推进,经济发达镇在破除行政管理体制障碍、扩权赋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色小镇建设正逐步回归理性,坚持产业建镇、特色兴镇,统筹推进规范纠偏和典型引路,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淘汰整改了427个“问题小镇”。
三是城市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高。城市增长动能不断优化,大城市尤其是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催生,经济质量和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新动能对城镇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超过2/3。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18年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增至4900公里左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棚户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城市品质建设迈出新步伐,绿色、智慧、人文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各具特色的城市魅力得以彰显。
四是城镇化关键体制机制改革有所突破。“地”“钱”“权”等改革都取得一定进展。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取得的有益经验纳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拟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初步建立,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覆盖全国1/3左右的县级行政区。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逐步改进,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保险资金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入机制不断完善、规模持续扩大,农村金融体系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