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辽宁省沈阳市建立农村造林绿化考核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3-08-05 17:23点击:
农村造林绿化是省政府考核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市政府对市林业局绩效考核的重点工作之一。造林绿化肩负着治理防沙治沙、防止水土流失等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在沈阳生态市创建工作中承担着艰巨任务。为了全面完成2012年省、市政府下达的83.1万亩的农村造林绿化任务,市林业局制定农村造林绿化考核办法,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机制,实行环环抓紧,层层落实,并建立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制度,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具体考核办法是:
(一)2012年造林考核评分项目是:(满分100分)
1、国家造林检查、省造林检查和市政府绩效检查的考核。
以“两率”(面积核实率、核实合格率,下同)为考核指标:
国检和省检“两率”为优秀的,各加10分和5分;优秀以下扣分,其中良好扣5分、及格扣10分、不合格扣15分、有通报批评的扣20分。市政府绩效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扣10分。
2、市林业局造林检查结果的考核:
造林面积核实率≥90%且造林面积核实合格率≥85%为合格,得满分,造林面积核实率<90%且造林面积合格率<85%的,每降1%扣1分。
3、二三环绿化、沈大高速、机场周围绿化、辽蒙边界阻沙带等涉及兑现群众补偿资金的考核。因政策兑现不及时、或不按市里规定标准兑现的,扣5分;对因上述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扣20分,并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授予年度先进等各种奖项,包括集体和个人。
4、各地上报的材料、信息、进度等日常工作考核。
信息宣传5分、报送材料情况(含统计报表、上报总结、施工作业设计等)10分、内业档案管理5分、其他工作(含参加会议、临时交办事项等)5分。考核内容一是看是否按规定时间上报,二是考核材料的质量。
各地区在春季造林期间(3月20日至5月15日),每周上报2篇信息,并作为造林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5月20日以后,公布各地区上报信息数量和采用情况。
同时,从3月25日开始,各地区上报2012年春季造林进度和青山工程小开荒、超坡地还林、围栏进度,每周五中午前上报市林业局造林处。
(二)强化监督。
我市造林绿化工作已纳入市委和市政府的督察工作重点,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期督查大规模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也将定期以《绿化简报》形式反馈各地造林工作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的造林进度和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慢、质量差、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单位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媒体上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