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安徽:淮北市出台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01 08:44点击:
日前,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市民出门平均300—500米以内将建有一定规模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
为争取在2015年成功跻身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淮北市将进一步修订《淮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淮北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规划》,对现有绿地、景观进行提档升级,并按照“体现品位、彰显特色”的总体原则,高标准新建园林绿化项目。
在城市绿化建设方面,淮北市将针对老城区绿地较少的现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对主要干道、道路节点和城市出入口道路绿化实施提质改造,对世纪广场、爱园广场、时代广场、相山公园等部分公园绿地实施调整,完成东山路、沱河路、淮海东路、新湖路、学院路、站前路、麒麟路等城市新建道路的绿化,对市经济开发区新区的梧桐大道、滨河路、平山路、石山路、包河路、尚河路等道路进行绿化,同时完成东湖景区285万平方米的绿地建设。
在推进森林增长工程方面,淮北市将在两年内完成18万亩造林任务。以濉溪县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全市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对新建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设计、高标准实施,对原有道路加快补植更新,公路宜植绿化率达到100%,交通枢纽绿地率不低于20%;境内主要河流、水库周围全部建有标准防护林带。在镇村绿化方面,淮北市提出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小集镇要建有一定规模的公园、小游园或园林林带,确保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为确保淮北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同时创新投入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实施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