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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二)
发布时间:2014-08-14 13:45点击:
三、打造文化活动三大平台
(一)打造国际文化节庆交流平台。
19.建设重大国际文化盛会交流活动平台。加强对节会活动的科学评估筛选,重点选择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活动。采取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办会模式,把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羊城国际粤剧节、中国国际漫画节、华人文化艺术节、国际音乐夏令营等,打造成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文化盛会。鼓励支持组建大型节庆活动管理服务机构,强化国际公关和全球营销,吸引重大国际文化盛会来穗举办或落户。(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城管委)
20.建设世界级文化旅游活动平台。支持长隆集团加快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提升其作为国家级“5A”景区的文化旅游品牌效应。办好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大力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举办的其他国际性旅游节庆活动,结合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拓展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利用亚太城市旅游振兴机构(TPO)、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UCLG)等国际性活动平台,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推进大型节庆活动产业化,扩大广州旅游的海外知名度。(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外办)
21.建设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平台。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吸引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来穗举办,打造体育竞赛表演业,加快建设“国际体育名城”。加强与世界各国城市之间的体育文化交流,引进国际单项体育协会、国内外知名体育品牌公司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广州。鼓励社会和企业参与举办体育活动,培育壮大本土体育活动品牌和产品,积极引进品牌体育赛事,推进建设知名的本土体育俱乐部。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体育场馆设施,依托山区生态优势建设一批体育训练基地,推动体育场馆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侨办、市侨联)
(二)打造文化名家活动平台。
22.推进名家学术理论科研平台建设。以广州大学城为依托,发挥广州地区科研院校作用,通过学术交流、名家讲坛、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等途径,打造若干个学术理论科研品牌,将广州大学城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学术理论研究交流基地。培养引进学术领军人物和高端人才。加强与国际学术文化界的交流合作,打造“城市发展??广州论坛”国际学术平台。支持开展国际学术研究合作项目,吸引国内外专家来穗开展学术活动。完成《广州大典》编纂及开展数字化建设,组织开展《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的理论研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广州大学、市文史馆)
23.推进名家创作活动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文化创作、研究、培训、展示、采风等活动基地,建设一流的名人文化园、工作室、俱乐部,搭建名家创作交流平台。策划举办文化名家系列活动,承办全国性、国际性的学术交流和作品展示活动,推介在穗名家,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来穗开展活动。围绕重大题材、重大活动等,推进文化精品创作立项,建立名家重点文化作品项目库。(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文联、市文史馆)
24.推进名家演艺展示平台建设。整合广州地区演出场地、演出团体、优秀剧目等资源,以及各类文化艺术汇演、评奖、节庆等活动,办好中国(广州)优秀舞台艺术演出交易会。积极承接国际国内文化名家的演艺展示活动,探索举办国际文化名人名家演艺博览会,建设国际文化名家演艺展示集聚地。鼓励扶持演艺文化企业,组建文艺演出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演出经纪公司,建立演艺展示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文联)
(三)打造城市文化传播交流平台。
25.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推进市属主流媒体向具有网络特点、多媒体特色的数字报纸、手机音频、网络电视等新兴领域拓展,整合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资源,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设立广州市网络管理机构,建设现代化舆情研判中心,优化“中国广州发布”官方微博平台、网上新闻中心平台建设,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组建网上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6.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传播实体。推动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等加快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文化传播企业。推动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广播电视台实施“走出去”工程,拓展海外传播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7.搭建多层次的文化传播交流平台。整合文化、体育、旅游、经贸、外事、外宣等资源,实施“广州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计划”。依托广州国际友城,举办以广州文化为主题的活动周、文化展等活动。加强穗港澳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区域文化一体化发展。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推进广州优秀剧目巡回展演及各类文博展览活动,推动广州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外经贸局、市协作办、市侨办、市侨联)
四、促进文化品质三大提升
(一)提升城市文化形象。
28.建立完善城市品牌识别系统。挖掘广州城市文化核心元素,确立体现广州精神和城市核心价值的品牌定位。整合市花和城市形象表述词等,统筹设计公共界面标志物、标志图案、标志色、标牌等城市标识,设计系列城市宣传口号、标语,建立完善城市品牌识别系统。在城市规划、空间组织、建筑设计和设施布局上,突出城市特色,强化城市风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
29.打造城市文化景观体系。实施《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结合“一山一江一城八个主题区域”的空间结构布局,重点建设好沿“城市传统中轴线”的五羊雕像、镇海楼、中山纪念堂、海珠广场和沿“城市新中轴线”的广州塔、花城广场等中轴线景观体系,建设珠江两岸“黄金海岸线”景观体系和以荔枝湾为代表的河涌景观体系,打造莲花山自然人文主题区域、从化历史村镇主题区域、沙湾镇岭南市镇主题区域、黄埔港丝绸海路主题区域、越秀南先烈路革命史迹主题区域、三元里鸦片战争主题区域、长洲岛军校史迹主题区域、沿珠江工业旧址主题区域等八大主题区域文化景观,构建传统内涵与现代精神相结合的多层次文化景观体系。(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建委、市林业和园林局)
30.建立城市文化形象推广机制。开展城市文化形象营销推广的研究,运用市场化手段,借助专业机构进行推广策划,扩大城市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挖掘海外华侨资源,运用网络营销手段,聘请城市文化形象代言人,借助重大国际文体盛会和节庆活动,拓展城市文化营销空间。加强与国际传媒的合作,发挥国际媒体在广州城市文化形象推广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侨办、市外办、市体育局、市协作办、市侨联)
(二)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品味。
31.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意识,把彰显文化个性作为城市规划的核心理念。城市规划编制应将岭南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空间格局、城市色彩、城市建筑和生态环境。加强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引导,逐步形成具有岭南文化特质的城市建筑色彩风格。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城市新区,营造兼具岭南特色与国际风貌、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形象。对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人员进行岭南建筑文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建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推进城市建筑彰显文化特色。对全市交通、文化、体育、旅游、教育、会展等领域的重大设施,在项目选址立项阶段,实行文化评估工作。城市重要景观地段的建(构)筑物、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及其他大型公共项目的建筑设计和建设,应体现岭南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其建筑设计方案加强相应内容的审查。发掘岭南文化元素,融入旧建筑改造和新建筑设计,建设一批凸显岭南建筑风格的风貌展示区、建筑精品和雕塑。(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建委)
33.打造世界级标志性文化设施。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要求,建设广州博物馆、广州美术馆、广州科技馆(科学中心)、广州文化馆(现代艺术馆)等一批现代化新型文化设施,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标志性大型文化设施,为增强广州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打下坚实的设施基础。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品味高雅的文化基础设施项目,打造极具岭南地域特色的文化设施,强化区域文化中心枢纽地位。(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34.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重点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社区文化广场建设纳入市、区(县级市)两级城市规划建设。鼓励兴建民间博物馆,推进建设“图书馆之城”和“博物馆之城”。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规范城市文化广场管理,多渠道开展“文化下基层”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异地务工人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35.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用好广州市文化精品创作专项资金。在影视创作、舞台艺术、图书出版、音乐美术等领域实施精品创作重点工程。依托文化名家大师创作一批文艺精品,推出一批以广州城市为主题的电影、电视、戏剧和文学作品等,创制具有国内外影响的“大戏、大剧、大片、大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文联)
36.提升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按照“一区一品牌”、“一街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思路,办好广场文化活动,支持培育戏曲私伙、南音南狮、年节民俗等特色活动,打造一批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调演和文化下基层、进校园展演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承办群众文化活动,实现送文化、种文化和养文化相结合。(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联)
五、保障措施
3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实施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高文化素养。出台实施《关于加快广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意见》。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领导挂钩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全程跟进落实。整合城市文化资源,建立省市文化单位、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文化园区和文化人才协调合作的联动机制,形成省市共同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38.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确保各级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制定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广州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办法》。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的文化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市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9.创新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建立与新型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加强法治建设。加快文化立法进程,修订《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尽快制定出台《广州市图书馆条例》。加强版权保护。加强对文化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文化建设步入法治化轨道。(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知识产权局)